沉慕言握着方向盘的手指微微一顿。
他通过后视镜,看到秦水烟那张被光影切割的侧脸,神情平静,眼底却藏着一片深不见底的海。
他是个聪明人,知道有些问题不该问,有些答案不必听。
于是他只是温和地笑了笑,将话题轻轻揭过。“可能变得面目全非,也可能,什么都没变。”
伏尔加轿车无声地滑行,最终在一栋戒备森严的红砖小楼前停稳。这里是专家楼,是国家给予顶尖归国人才的最高礼遇。门口站着荷枪实弹的警卫,目光如炬,一丝不苟地扫视着周围的一切。
“念念,跟阿姨再见。”沉慕言解开安全带,回头对女儿柔声说。
“水烟阿姨再见!”后座的小姑娘探出脑袋,挥舞着肉乎乎的小手,声音清脆响亮。
秦水烟从自己的思绪中抽离,脸上重新挂上温柔的笑意。她倾身过去,在那孩子软嫩的脸颊上亲了一下,空气中弥漫开一股淡淡的奶香。
“念念乖,再见。”
她推开车门落车,与沉慕言点头示意,旋即转身走向那栋二层小楼的铁艺大门。
钥匙插入锁孔,发出一声轻微的“咔哒”声。
厚重的木门被推开,一道温暖的、属于家的光线倾泻而出,将她笼罩其中。
她站在玄关,脱下脚上的高跟鞋,换上柔软的棉拖。整个人的气场在这一瞬间卸下所有防备与锋芒,变得柔软而温和。
她深吸一口气,声音里带着一丝归家的放松。
“宝贝们,妈妈回来了。有没有想妈妈?”
话音未落,一阵急促又欢快的脚步声便从客厅的方向传来,由远及近。
“妈妈!”
两个约莫四岁光景的小团子,象两颗出膛的小炮弹,一左一右地冲了出来。
那是一对龙凤胎,粉雕玉琢,精致得象是从年画里走出来的福娃娃。他们的五官象是被最精心的匠人揉捏而成,既有秦水烟眉眼间的明艳,又隐约可见另一个男人深刻冷峻的轮廓。
跑在前面的小女孩扎着两个俏皮的羊角辫,一双眼睛又大又亮,灵动狡黠,此刻正仰着小脸,满眼期待地望着秦水烟:“妈妈,你今天有没有给我带麦芽糖?”
跟在她身后的男孩则显得沉稳许多。他穿着一身小小的蓝色背带裤,抿着唇,不说话,只是伸出小手,紧紧攥住了秦水烟的衣角,一双墨黑的眼瞳安静地注视着她。
秦水烟的心瞬间被填得满满当当。
她弯腰,一把将咋咋呼呼的女儿抱进怀里,空出的手则温柔地揉了揉儿子柔软的头发。
“妈妈是去上班,又不是去逛百货商店,哪里来的麦芽糖?”她故意板起脸,点了点女儿挺翘的小鼻子,“秦书瑶,你是不是又忘了跟妈妈的约定?糖吃多了,牙齿里会长小虫子的。”
小女孩秦书瑶立刻嘟起了嘴,有些不高兴地把头埋进妈妈的颈窝里,小声嘟囔:“就一颗……一颗也不行吗……”
秦水烟被她这副模样逗笑了。她抱着女儿,牵着儿子秦屿川的手,一同走进宽敞明亮的客厅。
客厅里,一个头发花白但精神矍铄的男人,正和一个中年保姆一起,收拾着散落一地的积木和玩具。
看到秦水烟回来,男人立刻站直了身体,脸上露出了慈爱的笑容。
“烟烟,回来了?”
那是秦建国。
谁能想到,上辈子被林靳棠和李雪怡联手害得家破人亡的秦家顶梁柱,这辈子不仅好好地活着,甚至比从前更多了几分岁月的沉淀与从容。
看着父亲鬓边悄然生出的几缕银丝,秦水烟的思绪飘回了五年前。
那时她刚到美国,举目无亲,怀着身孕,前路一片迷茫。她辗转通过各种关系,在旧金山的华人街找到了偷渡至此的父亲。
父女俩在异国他乡的一间小中餐馆后厨重逢,没有抱头痛哭,只是默默地流着泪,将所有的委屈与思念都咽进了肚子里。
秦建国不愧是沪城曾经叱咤风云的商人。即便流落异国,他依然凭借着过人的头脑和不屈的韧劲,从一个餐厅洗碗工做起,短短几年时间,竟硬生生在华人街闯出了一片天,盘下了几家中餐厅,甚至还开起了连锁的东方超市。
当他得知女儿是公派留学,是国家的栋梁之才时,那份骄傲与自豪,几乎要从他眼底溢出来。
从那天起,秦建国便将女儿和她肚子里的孩子,当成了自己后半生唯一的指望与信仰。
秦水烟在美国生产,几乎没吃过什么苦。孩子一生下来,秦建国就在麻省理工学院外买下了一栋带花园的小公寓,带着请来的金牌保姆,把女儿和两个外孙照顾得无微不至。
这次秦水烟学成归国,秦建国更是二话不说,将海外的生意全权交给了信得过的副手,自己则带着保姆,义无反顾地跟着女儿回到了这片阔别已久的土地。
他这辈子,是再也离不开这两个他一手拉扯大的外孙和外孙女了。
“爸。”秦水烟唤了一声,声音里带着依赖。
“哎。”秦建国笑着应道,“累了吧?第一天去学校还习惯吗?饿不饿?爸去厨房给你下碗你最爱吃的阳春面?”
这五年,父亲好象一点也没老,只是瘦了很多,原本微胖的身形变得精干,眼神却愈发温润。
秦水烟笑着摇了摇头,将怀里的秦书瑶放了下来。“不饿,就是有点累。爸,我先回房间休息一下。”
“去吧去吧。”秦建国连忙摆手,“这里有我跟王姨呢,你安心睡一觉。”
秦水烟又低头对两个小家伙说:“书瑶,屿川,妈妈去楼上躺一会儿,你们要乖乖听外公的话,不许调皮,知道吗?”
秦屿川懂事地点了点头,还伸出小手拍了拍妹妹的后背,象个小大人。秦书瑶虽然有些不舍,但也知道妈妈工作辛苦,于是也乖巧地“恩”了一声。
得到孩子的应允,秦水烟才转身,独自一人走上了通往二楼的木质楼梯。
她的卧室在二楼朝阳的一面,布置得简洁而温馨。阳光通过百叶窗,在原木地板上投下斑驳的光影。
她没有开灯,径直走到那嵌入墙壁的巨大衣柜前,拉开了其中一扇柜门。
柜子里挂满了各式各样剪裁精良的衬衫与长裙,散发着高级布料与香水混合的清冷气息。
而在这一片精致与昂贵的最角落,却突兀地挂着一件格格不入的旧衣服。
那是一件男式的旧外套。
蓝色的确良布料,早已经被洗得发白,款式是很多年前最普通的那种工装夹克,甚至连牌子都没有。
这是当年,她从和平村带到部队,又从部队带到美国,唯一一件属于许默的东西。
秦水烟伸出手,指尖轻轻拂过那粗糙的布料。
这些年,她数不清在多少个孤枕难眠的深夜里,将它取出来,一遍又一遍地抚摸。外套的边角因为反复的摩挲,已经起了细密的毛边,布料也变得异常柔软,仿佛浸透了她五年的时光与思念。
她将那件外套从衣架上取了下来。
一股混杂着樟脑丸和淡淡阳光的味道,瞬间萦绕在她的鼻尖。她闭上眼,用力一嗅,仿佛还能从那陈旧的气息里,分辨出一丝独属于那个男人的、清冽干净的汗味。
她抱着那件外套,缓缓走到床边坐下,然后,将它轻轻地盖在了自己的身上。
外套很大,轻易就将她娇小的身躯完全包裹。那熟悉的、带着重量的包裹感,让她产生了一种错觉,就好象是许默那宽阔而结实的臂膀,正从背后紧紧地拥抱着她。
她蜷缩起身子,将脸深深地埋进那带着他气息的布料里,贪婪地呼吸着。
闭上眼,脑海里浮现出的,却是今天下午,在教程楼门口,那个挺拔的背影。
他瘦了,也更高了。皮肤依旧是那般健康的蜜色,五官的轮廓褪去了少年时的青涩,变得如刀劈斧凿般深刻硬朗。他穿着简单的蓝色卡其布上衣和洗得发白的裤子,站在人群里,却依旧是那么的卓尔不群。
只是那双眼睛……
那双曾经在无数个夜晚,在和平村的月光下,盛满了滚烫爱意与浓烈欲望的眼睛,如今,只剩下了一片望不到底的深潭。
她以为,隔了五年,再看他一眼,能缓解这蚀骨的相思。
却没想到……
这一眼,非但没能解这五年积郁的渴,反而象在滚油里泼进了一瓢烈酒,炸开了更汹涌燎原的思念。
许默。
她在心里,无声地念着这个名字。
一笔一划,都象是用刀尖,刻在她的心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