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章 女配也是重生的(1 / 1)

苏念禾的心脏,在那一瞬间,漏跳了一拍。

黑省,湖蓝市,仙河镇,和平大队。

很陌生。

她上辈子,这辈子,都没听说过这个地方。

她不动声色地垂下眼帘。

旁边的江彩玉,已经迫不及待地堆起了一脸谄媚的笑。

她凑到桌前,声音都放柔了三分。

“同志,您好,您好,我们是来报道的。”

“这是我女儿,苏念禾。就是住在庆馀里那条巷子里的苏家。”

中年女人抬起眼皮,淡淡地扫了她们母女一眼。

她从一沓厚厚的文档里,抽出了苏家的文档。

指尖划过纸面,发出“刺啦”一声轻响。

然后,她的动作停住了。

女人抬起头,镜片后的眼睛里,透出一股审视的意味。

“你们家,不是还有个大儿子,叫苏念安吗?”

“文档上写着,今年都二十二了。”

她的目光,从江彩玉那张僵硬的笑脸上,移到了旁边默不作声的苏念禾身上。

“这小姑娘……是苏念禾吧?才十八岁,才刚成年呢。”

“确定是让她去?”

这话问得,象一把软刀子,不带血,却扎得人心口生疼。

江彩玉脸上的笑,瞬间就挂不住了。

她最怕的,就是别人戳着脊梁骨骂她重男轻女,为了宝贝儿子,把亲生女儿往火坑里推。

脸上青一阵白一阵,尴尬得几乎能滴下水来。

她猛地伸手,狠狠地在苏念禾的骼膊上拧了一把。

“念念?你跟同志说啊。”

她的声音压得极低,带着一丝咬牙切齿的催促。

“是不是你自己,主动要去的?对吧?念念?”

苏念禾被她掐得生疼,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。

她只是缓缓地回过神,抬起头。

平静的眼睛,就那么冷冷地,瞥了江彩玉一眼。

她没吭声。

江彩玉的心,一下子就提到了嗓子眼。

这死丫头!

她想干什么?!

难道她真的要当着外人的面,把家里的丑事都抖出来不成?!

见苏念禾不说话,江彩玉彻底急了,也顾不上什么脸面了,声音陡然拔高。

“苏念禾!你怎么不说话!”

“你快回答同志!是不是你自己哭着喊着,非要代替你哥哥下乡去的?!”

那尖利的声音,在小小的办公室里,显得格外刺耳。

苏念禾这才慢条斯理地,将视线从自己母亲那张扭曲的脸上,移开。

她看向那个中年女人,声音平淡得没有一丝波澜。

“对。”

“是我自己要去的。”

“我想下乡,历练一下。”

江彩玉高高悬着的心,“咚”的一声,总算是落回了肚子里。

她长长地,吐出了一口浊气。

还好。

还好这死丫头发了场烧之后,还算懂事。

她虽然重男轻女,但脸面还是要的,可不想以后在街坊邻居面前,连头都抬不起来。

江彩玉的脸上,立刻又重新堆满了那副讨好的笑容,仿佛刚才那个声色俱厉的人不是她。

“同志,您看,您看,我就说了吧!”

“是我这女儿,自己主动要去的!”

她腆着脸,说得理直气壮。

“她都这么大个人了,有自己的想法,我这个当妈的,还能改变她不成?”

说完,她有些不耐烦地摆了摆手。

“对了,这下乡要签什么文档吗?赶紧的,赶紧签了吧。”

“这都快晌午了,我还得赶着回家,给我儿子做午饭呢!”

中年女人面无表情地看着这对母女。

她在这知青办干了这么多年,什么样的人没见过。

心里跟明镜似的,也有了几分计较。

不过,这是人家的家务事,她也懒得多管。

她从抽屉里又扯出一张崭新的报到单,连同那支掉了漆的钢笔,一起推了过去。

动作里,带着几分不耐。

“这里,签名就行了。”

苏念禾伸出手,接过了那支钢笔。

她低头,看着那张决定了她未来几年命运的纸。

然后,她忽然开口。

“同志。”

“我可以……申请去指定的地方下乡吗?”

中年女人正低头整理文档,闻言头也没抬。

“可以是可以。”

“不过,得看你想去的地方。”

“那些热门的,象什么江南鱼米之乡,早就被人抢光了,指定不了。”

“只有那些偏远得没人去的穷乡僻壤,才能让你指定。”

苏念禾垂下眼帘。

眸子里,闪过了一丝微不可察的光。

她吐出刚才看到的,那几个烙印在她脑海里的字。

“我想去。”

“黑省,湖蓝市,仙河镇,和平大队。”

中年女人捏着钢笔的动作,猛地一顿。

她抬起头,镜片后的眼睛里,写满了匪夷所思。

她上上下下地,重新打量了一遍苏念禾。

然后,她把手里的钢笔往桌上重重一放,发出“啪”的一声脆响。

“我说……”

她的声音里,透着一股子压不住的无语。

“你们这些小姑娘,今天是吃错什么药了?”

“怎么一个个的,都跟中了邪似的,非要往那鸟不拉屎的地方跑?”

她身子微微前倾,压低了声音,眼神里带着几分八卦的探究。

“说,那边是不是藏着你们的情郎啊?”

这话一出,旁边的江彩玉脸色又是一变。

苏念禾却象是没听懂那话里的揶揄,长长的睫毛,轻轻颤了颤。

她抬起脸,那张清秀的小脸上,是一派天真无邪的好奇。

“阿姨,您的意思是……”

她顿了顿,声音放得又轻又软。

“今天还有人,也想去那个……黑省和平大队?”

“可不是嘛!”

女人没好气地捡起钢笔,在那张报到单上“刷刷”地写着地址,嘴里还在嘟囔。

“就在你前脚,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,长得跟个狐狸精似的,漂漂亮亮的。”

“叫秦……秦什么来着?瞧我这记性。”

苏念禾的呼吸,有那么一瞬间的停滞。

她垂着眼,声音轻得象羽毛落地。

“……是秦水烟吗?”

女人的笔尖一顿,猛地抬头看她。

“对!就是她!秦水烟!”

她镜片后的眼睛眯了起来。

“哟,你认识?”

苏念禾缓缓地,摇了摇头。

“不认识。”

她的声音平平的,听不出什么情绪。

“就是……以前一个高中的,听说过名字,不同班。”

“哦,这样啊。”

女人信了,叹了口气,又变成了那个苦口婆心的阿姨。

“那小姑娘跟你一样,也是个犟脾气。”

“我好说歹说,劝她换个地方,那黑省天寒地冻的,冬天能把人骨头都冻酥了!”

“她就是不听。那小骼膊小腿的,看着就精贵,真去了,还不得脱层皮?”

她说着,目光又落回到苏念禾身上。

“小姑娘,你也听阿姨一句劝,换个地儿吧?”

“去苏城怎么样?鱼米之乡,离家也近,多好。”

苏念禾闻言,只是弯了弯唇角,露出了一个极浅的笑。

“谢谢阿姨。”

“不过,就去黑省吧。”

她抬起眼,眸光里仿佛闪铄着一种奇异的向往。

“我也想去看看,书里说的北国风光,千里冰封,万里雪飘,到底是什么样子。”

“得。”

中年女人彻底没话了。

现在的小姑娘,一个比一个有主意,一个比一个不知道天高地厚。

她也不再多劝,大笔一挥,将地址填好。

然后连同那支掉了漆的钢笔,一起推了过去。

苏念禾伸出白淅的手指,捏住了笔。

苏念禾三个字,清秀的笔迹,落在了纸上,一笔一划,沉静而又坚定。

她放下笔。

“请问,什么时候出发?”

“去黑省的,统一安排在下个月初一。”

“谢谢阿姨。”

她道了谢,和江彩玉一前一后地走出了办公室。

一出门,江彩玉那根紧绷的弦,总算是松了。

“可算办妥了!”

她长舒一口气,看都懒得再看苏念禾一眼,自顾自地拍了拍衣角上的灰。

“行了,你自己走回去吧。”

“我得去趟国营菜场,看看今天有没有新鲜猪头肉卖。”

她的语气里,是压不住的雀跃。

“你哥晚上点名要吃红烧肉,可不能耽搁了。”

说完,她头也不回地,朝着另一个方向,快步走了,背影都透着一股轻松。

仿佛甩掉的不是女儿,而是一个天大的包袱。

苏念禾站在原地,一动不动。

她看着江彩玉匆匆离去的背影,那双原本平静无波的眸子里,一点一点,凝结成了冰。

秦水烟。

她为什么,会去黑省?

上辈子,秦水烟明明就没有下过乡。

她那两个考上军校的双胞胎弟弟,就是她留在沪城最大的资本。

政策规定,家里有子女参军的,可以酌情留一个在城里。

秦家有两位,她秦水烟,理所当然是那个可以继续在沪城作威作福的大小姐。

可这辈子,她竟然主动申请下乡。

还偏偏去了黑省那个天寒地冻,连名字都透着股穷酸气的和平大队。

事出反常,必有妖。

苏念禾垂在身侧的手,缓缓攥紧,指甲深深地掐进了掌心。

她也要去。

她倒要看看,这位娇生惯养的秦家大小姐,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。

秦水烟。

秦水烟。

苏念禾在心里,一字一顿地咀嚼着这个名字。

那股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恨意,几乎要让她把牙龈都咬出血来。

她恨不得,能从这个名字上,活生生撕下一块血肉。

她太恨秦水烟了。

上辈子,也是这样一个闷热的夏天。

母亲江彩玉也是这样,逼着她替大哥苏念安去下乡。

她不肯。

她在家里又哭又闹,撒泼打滚,把能摔的东西都摔了。

她凭什么要为了那个被宠坏的哥哥,去乡下吃苦?

她不干。

闹到最后,知青办的人直接找上了门,说苏家必须得出一个人。

家里乱成一锅粥。

最后,是她的二姐,苏念君,站了出来。

二姐抹着眼泪,替大哥去了那个偏远的农场。

二姐一走,江彩玉就抓住了她的手对她说。

“你二姐本来是订了亲的,人家彩礼都给了,足足两百块!”

“现在她下乡了,那门亲事,你替她嫁过去。”

她当时以为,嫁人总比下乡要好。

至少不用去乡下刨土,不用过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。

她点了头。

却没想到,自己是从一个火坑,跳进了另一个更深的地狱。

那个男人,是个酒鬼,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家暴犯。

新婚的第二天,他就因为输了钱,把她打得三天没能下床。

拳头落在身上的闷响,和骨头碎裂般的剧痛,成了她之后多年,最熟悉的记忆。

她受不了了。

她要逃。

那时候,正流行偷渡去港城。

她趁着男人喝醉,偷走了他藏在床板下的五百块钱。

那是他所有的积蓄。

她用这笔钱,贿赂了蛇头,蜷缩在散发着鱼腥味的船舱底,漂了三天三夜,终于到了那个传说中遍地黄金的港城。

可她一个没见识的乡下女人,刚下船,就被一个自称是老乡的男人,骗光了身上所有的钱。

她流落街头。

象一条无家可可归的野狗,在最繁华的街角乞讨,在最肮脏的后巷和老鼠抢食。

她以为自己会就那样,象一条蛆虫一样,无声无息地死在那个冰冷的冬天。

直到,她遇到了林靳棠。

她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。

刺骨的寒风里,一辆崭新的黑色轿车,无声地停在了她的面前。

车门打开。

一双擦得锃亮的黑色皮鞋,踩在了肮脏的地面上。

男人逆着光,从车里走了下来。

他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,矜贵得象是画里走出来的人。

他走到她面前,蹲下身,递给她一块还带着温度的面包。

她象饿了十辈子的恶鬼,狼吞虎咽地将面包塞进嘴里,噎得直翻白眼。

男人没有嫌弃她。

等她吃完,他拿出一方雪白的手帕,动作轻柔地,擦去了她脸上的污垢。

然后,他问她。

“愿不愿意,跟我走?”

走投无路的她,在那一刻,看见了神明。

她拼命点头,坐上了那辆她只在画报上看过的名贵宝马车。

他把她带回了半山的一栋别墅。

别墅里有穿着制服的保姆,有温暖的壁炉,有吃不完的美食。

他给她换上漂亮的真丝裙子,请来最好的医生,给她冻伤溃烂的脸和手涂上药膏。

他让她安心地住下。

他对她说,在这里,不会再有人欺负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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